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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海实行干部推荐考察责任追究制度

1998-08-0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朱庆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为强化推荐和考察干部的责任,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江苏滨海县委近日出台了《关于强化推荐考察干部责任的若干规定》。《规定》明确:无论谁向组织部门推荐干部都要认真负责地填写“推荐表”。如发现被推荐者在上任之前就不符合条件,有严重问题的,对推荐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;情节严重的,给予纪律处分。对于考察人员,实行谁考察的干部谁负责,考察材料形成后,考察组成员逐个签名,填写“干部考察责任书”。对于在考察中接受吃请、收受礼品和贿赂以及泄露考察情况的考察人员视情节和问题程度,构成违纪的追究其纪律责任,触犯刑律的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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